2009年5月6日星期三

留学人员回国证明办理

本周周一到周四是大学毕业典礼仪式时间,我们有幸请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奥克兰总领事馆的教育领事高宇航先生于5月7日上午参加大学毕业典礼,并于当日下午为怀卡托大学的中国毕业生办理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驻外使领馆教育处开具的一个正式官方文书,证明学生在何时、何地、从事何种性质的学习或访问,由教育处负责人签字并盖国徽章后生效。它不对学生的学历学位进行公证或认证,而是你在所在国学习或进修的的官方证明。待回国之后办理各种手续的时候(其中包括购买免税车辆、办理户籍手续、在教育部认证您的国外学历及申请有关资助等),都需要出示此证明。

如果今年毕业并领到毕业证书和成绩单的同学需要办理留学人员回国证明,欢迎大家在5月7日下午1:30-5:30之间到管理学院MSB1.20办理,届时高领事将现场办公。

办理留学回国证明需要以下材料:

  1)护照(查验原件,复印照片页、有效签证页)
  2)学位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逾期一年后不办)
  3)成绩单复印件(查验原件)
  4)学校证明信(毕业、入学时间,具体到年、月、日) (请到SASD开具Completion letter for Chinese Consulute--申请表格为橙色表格,请注意你需要预留充足的时间办理,因为该证明不是立等可取;同时还需要缴纳一定办理费用)
  5)单程回国机票复印件
  6)留学生登记表(附近照一张--可在领事馆网站打印 http://auckland.china-consulate.org/chn/jy/t225067.htm )
  7)工本费5新元。

  说明:

  1.原则上不可以代办,没有拿到学位证书却必须回国的留学生,在办好有关手续后,可委托他人代办第2项,并凭委托书代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学习期间已经是PR的留学生不予办理“留学回国证明”。

如有相关问题,请查看总领馆教育处网站信息 http://auckland.china-consulate.org/chn/jy/

信息来源:怀卡托大学管理学院国际合作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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